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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披如果不存在上述三类情况

时间:2024-05-16 21:56:59 出处:股票配资平台阅读(143)

年中报披露规则

一、年中上交所

A.业绩预告

上市公司年度经营业绩预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披,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作出业绩预测。露规如果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年中可以进行业绩预测: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报披

如果不存在上述三类情况,露规可以不披露年度股票业绩预告。年中对于一季度报告,报披没有作强制要求。露规

B.业绩报

按要求,年中公司如果已经汇总完成当期财务数据,报披但因为年报尚没有编制完成,露规可以先行对外披露业绩报。年中

二、报披深交所

A.业绩预告

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露规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可以不披露业绩预告。

如果需要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

1.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

2.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

年中报披露规则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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